咨询须知
1.一般问题在3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,复杂些或节假日的问题处理期限适当延长。
(2010年5月26日增加显示管理员回复时间,此时间之前的回复因无记录将显示错误,特此说明。)
2.下列情形的咨询将不予回复:
不在我办职权范围内的;(
点击这里查看我办工作职责。)
已进入信访、仲裁、复议或诉讼程序的。
3.不在我办受理范围且不适合公开以及胡乱填写相关内容的问题,我办管理人员有权直接删除。
4.对确属咨询范围的咨询,答复仅仅根据咨询者提供的咨询内容进行答复,是一种指导性、原则性的意见,不具有法定效力。问题的最终解决要通过法定途径,如诉讼、复议、仲裁、信访等。
5.您所填写的个人信息除姓名之外,均不会被公布在回复内容中。对您填写的个人资料,我们也会按规定保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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